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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王祖贤第一次去北京拍广告,片酬200万。坐出租车时她给司机5块钱,司机拒收,王祖贤不解“北京人都这么有钱吗?为什么给钱都不要?”这时候的王祖贤,凭借《倩女幽魂》中聂小倩一角火遍亚洲,成为无数人心中的梦中女神。这次她来到北京,这座古老而又充满活力的城市,开启了一段别样...

2026年05月10日 12:48
 

1990年,王祖贤第一次去北京拍广告,片酬200万。坐出租车时她给司机5块钱,司机拒收,王祖贤不解“北京人都这么有钱吗?为什么给钱都不要?”

这时候的王祖贤,凭借《倩女幽魂》中聂小倩一角火遍亚洲,成为无数人心中的梦中女神。

这次她来到北京,这座古老而又充满活力的城市,开启了一段别样的旅程。

广告拍摄工作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着,王祖贤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然而,在一次乘坐出租车出行时,却发生了一件让她至今都难以忘怀的小事。

那天,王祖贤结束了一天的拍摄,独自乘坐出租车返回酒店。

到达目的地后,她像往常在香港一样,从钱包里掏出5块钱递给司机,还随口说了句“辛苦您了”,这在她看来,是再平常不过的举动,是对司机服务的一种感谢。

可没想到,司机师傅愣了一下,随即态度坚决地把钱推了回来,用带着京腔的普通话说道:“姑娘,咱北京这儿不兴这一套,该收多少就是多少,一分都不能多要。”

王祖贤当场就愣住了,她瞪大了眼睛,满脸的困惑,心里直犯嘀咕:“北京人都这么有钱吗?为什么额外给的钱都不肯收?”

在王祖贤的认知里,给服务人员小费是约定俗成的习惯。

在香港,市场经济早已成熟运转,像她这样的明星,随手多给些零钱早已成为生活常态。

拍一支广告就能拿到200万港币的她,这笔收入相当于当时北京出租车司机近200年的工资总和,对她而言,随手给点小费就像日常呼吸一样自然。

而1990年的北京,改革开放刚走过12个年头,计划经济的痕迹依然明显。

出租车司机都隶属于国营单位,每个月领着固定的78元工资,收到的车费必须全额上缴单位。

多收5块钱可不是小事,那属于“占公家便宜”,轻则会受到批评教育,重则可能面临处分和扣工资的处罚。

当时的北京出租车行业,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阶段。

上世纪90年代初期,北京出租车行业经历了一个从短暂的粗放式蓬勃发展迅速转入政策收紧的过程。

1992 - 1996年,是北京出租车行业的“全面发展时代”,为了切实解决“北京乘车难”问题,北京市风风火火大办出租车业,一时连小学、幼儿园都办起了出租车公司,到1994年全市共有1400多家出租公司,出租车达6万辆之多。

但在这个时期,出租车行业的管理还不够规范,司机与乘客之间的关系也相对简单纯粹。

对于这位出租车司机来说,能为大明星王祖贤服务,本身就是一件特别荣幸的事情。

他没有把王祖贤当作一个高高在上的明星,而是当作一个普通的乘客,一个远道而来的客人。

在他眼中,按照规定收取车费就足够了,多收的钱他不能要,这是他的原则。